7月16日,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昆明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明确:
到2025年
* 全省离岸服务外包作为生产性服务出口主渠道的地位进一步加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数字化业务占比不断提高,服务外包成为云南引进先进技术、提升产业价值链层级的重要渠道,信息技术外包(ITO)企业和知识流程外包(KPO)企业加快向数字服务提供商转型,业务流程外包(BPO)企业专业能力显著增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布局更加优化,发展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服务外包接发包中心。
到2035年
* 全省服务外包从业人员年均产值达到并超过国家平均水平。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创新引领作用更加突出。服务外包成为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服务十”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方式,成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建设数字云南的重要力量,成为打造“云南服务”和“云南制造”品牌的核心竞争优势。
主要任务
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
1.支持信息技术外包发展
将企业开展云计算、基础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范围。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
2.培育新模式新业态
依托5G技术,大力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积极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与融合应用,培育一批数字化制造外包平台,发展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
3.打造数字服务出口集聚区依托省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及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建设一批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4.完善服务外包统计工作
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将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发包的新业态新模式纳入服务外包业务统计。
推动重点领域发展
5.面向南亚东南亚发展服务外包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有针对性的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积极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服务外包,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加大对电子商务外包、呼叫中心等行业的支持力度。
6.加强物流服务外包
立足毗邻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和现代物流业的比较优势,以承接近岸物流服务外包为突破口,重点发展基于信息平台的物流业务外包服务,提高物流服务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7.推动医药研发外包
依托云南医药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医疗信息化、图像传输、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外包。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用于生物医药研发的货物,免于提交许可证,进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
8.扶持设计外包
支持各类领军企业、科研院校开放创新设计中心,提升设计外包能力,支持各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开展设计服务外包。充分发挥我省企业的竞争力,承接各类设计外包。
9.推动会计、法律等领域服务外包
面向全省外贸及外经重点国家、地区,鼓励会计、法律等事务所走出去,为国内外企业开展专业跟随服务。积极研究支持事务所境外发展、对外合作的政策。
10.支持业务运营服务外包
各地、有关部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拓宽购买服务领域。鼓励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剥离非核心业务,购买供应链、呼叫中心、互联网营销推广、金融后台、采购等运营服务。
构建服务网络体系
11.打造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
以昆明为中心、滇中城市群为依托,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为重点,沿边城市、跨(边)境经济合作区为补充,进一步做好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园区与示范基地的认定管理工作,制定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形成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激发示范地区的主观能动性和发展潜力,充分发挥平台示范带动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申报创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12.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境外举办的各类服务外包展会,支持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等多种手段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发包,支持云南技术和标准走出去。
加强人才培养
13.大力培养引进中高端人才
推动各州、市将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纳入相应人才发展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对重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
14.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开展岗前培训的,或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支持办好有关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人员、团队或项目在有关政策方面按规定予以倾斜。
15.深化产教融合
完善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在内的社会化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体系,鼓励高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加快建设新工科,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培养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人才。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6.创新金融支持手段
鼓励企业争取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的支持,推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综合服务提供商上市融资。
17.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经依法批准,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可按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
18.积极培育国内市场
围绕《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完善重点发展领域的支持政策,引导地方和企业因地制宜发展服务外包业务。
19.大力打造公共服务平台
利用扶持资金布局建设一批辐射全省的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服务外包领域智库和行业协会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理论研究和贸易促进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南博会”举办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高端论坛,推动全省服务外包快速发展。
20.发挥重点企业引领带动作用
做好省级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及重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工作,对遵选出的企业和机构给予重点支持,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带动产业发展。
推进贸易便利化
21.优化海关监管
逐步将服务外包有关事项纳入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对服务外包企业的信用培育,引导更多规范守法的服务外包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
22.拓展保税监管范围
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有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探索支持对“两头在外”的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服务业态所需进口料件试点保税监管。支持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免税或者保税进口服务外包所需设备;开展软件测试、文化创意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来源:昆滇经济(昆明日报社官方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