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实行按自然年度一次性缴纳,缴费时间为每年1月。当年1月以后首次参保的,可在参保当月缴纳。
发布日期:2020-06-15 14: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