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对2020年3月6日(含当日)前已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且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仍可按照《实施办法》的标准和程序申领租房补贴。此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可继续按照《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的规定,申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发布日期:2020-08-04 10:36:39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3号)已无继续执行依据,决定予以废止。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0年3月7日之后我市新引进人才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发布日期:2020-08-04 10: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