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18〕1796号),提前下达我市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50万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间: 2019年1月9日-1月19日,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一、资金安排计划
南丰镇和大一组黎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300万元、南丰镇头佑村小组生产道路建设项目100万元、黎锦苗绣传统技艺培训项目50万元。
二、资金安排说明
关于本批资金450万元的分配。根据当前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美丽乡村建设计划,结合南丰镇上报的扶持项目,经市民宗局深入调研和与南丰镇多次研究、论证,拟设置南丰镇油麻村委会和大一组黎族特色村寨、南丰镇头佑村小组生产道路硬化工程、黎锦苗绣传统技艺培训三个项目,项目实施将大大改善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出行等条件,受益群众达1100多人。
监督举报电话:12317、23335663、23322837
电子邮箱:3372562716@qq.com
儋州市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表.xls
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pdf
儋州市财政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