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行工伤认定业务“不见面”办理业务指引》的通知
疫情解除前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规定向我市各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的工伤认定业务,应当推行“不见面”办理。
发布日期:2020-02-24 10:36:39
国常会再出重磅政策!免征中小微企业5个月“三险”,湖北省企业5个月社保全免
国务院再出一揽子稳企业稳就业政策:免征全国中小微企业5个月“三险”,湖北省企业5个月社保全免,大企业3个月“三险”减半征收!公积金可缓交!
发布日期:2020-02-19 10:13:39
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出台人力社保系列措施 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从就业、社保、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各方面做出工作安排,打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组合拳”,要求全系统和各相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狠抓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13 14:41:07
各地人社部门密集出台系列惠企惠民政策 “硬核”举措助企业共渡难关
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近期,各地人社部门通过实施援企稳岗、延缴缓缴社会保险费、重点扶持疫情防控企业等举措,出台系列惠企惠民政策,稳定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0-02-13 14:19:50
四川:延缓降!社保打出复工复产组合拳
延:企业可向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将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 缓:企业可向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自欠费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 降:按省政府相关要求,四川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期限,将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发布日期:2020-02-13 13:48:12
织牢疫情防控网,社保服务“不打烊”
自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蔓延以来,市社保中心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和局党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快速响应、科学引导、全员参与,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抓实抓紧,在做好中心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社保经办服务保障,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疫情阻击战,努力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贡献“社保力量”。
发布日期:2020-02-13 13:43:25
减轻企业负担 优化营商环境——《海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政策解读
经海南省政府同意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医保局联合印发了《海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发布日期:2020-02-13 12:30:01
抗击疫情,工伤保险我们这样做
连日来,全市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开通工伤待遇支付绿色通道等措施,及时做好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提供便捷高效的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为奋战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的医护及相关人员撑起职业伤害“保护伞”
发布日期:2020-02-03 17:11:00
工伤保险问答
问: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答: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康复待遇、工伤停工留薪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工伤死亡待遇等。
发布日期:2020-02-13 11:57:46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为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意见,包括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等重要举措
发布日期:2020-02-13 10: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