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0 13:47:20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税费事项的温馨提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2020年2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如果您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及其他受疫情影响暂停交通的地区,无法按时办理纳税申报,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的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发布日期:2020-02-10 09:59:25
社保应该怎么缴才更方便?现在就告诉你
如果社保不小心出现断缴,则很有可能影响享受后续的福利保障,包括养老金领取、医疗保险报销,甚至是城市入户、买车买房等等。如果企业欠缴社保费用,则有可能面临被稽查,进行处罚的危险。
发布日期:2020-01-16 17:29:19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试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已满15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为我省的,可申请在我省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发布日期:2019-12-30 14:12:07
国家税务总局成立社会保险司并任免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司(非税收入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务系统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职能部门。
发布日期:2019-12-27 13:51:28
《清远市贯彻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要点
稳定政策适度降低社会保险等成本
发布日期:2019-12-13 09:14:01
我市失业保险待遇实现网上办理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工作要求,自2019年12月起,我市各类失业保险待遇均可网上在线办理。失业人员可在线提交按月申领失业保险金、各类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及按月资格验证等业务的办理材料,由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后在线反馈办理结果。请查收以下温馨指引
发布日期:2019-12-10 17:43:00
广州市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于5月4日正式启动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6〕6号),我市2017年度稳岗补贴申报工作于2018年5月4日正式启动
发布日期:2018-05-14 10:50:09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第16号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已于2003年2月9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17-05-23 15:08:00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0号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尹蔚民
发布日期:2016-01-17 10: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