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来了!如何办理?
为了切实把政策落实到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联合制作广州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介绍,方便用人单位了解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发布日期:2020-03-16 15:26:48
广州市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来了!如何办理?
为了切实把政策落实到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联合制作广州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介绍,方便用人单位了解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发布日期:2020-03-16 15:26:4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起。
发布日期:2020-03-09 11:45:05
佛山市共10家企业共获得超过35万元社保退费!
本次退费为企业2月份缴交的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单位缴费部分佛山市5区各2家企业免申请获得退费。
发布日期:2020-03-09 11:16:17
《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对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做出了具体规定。
发布日期:2020-03-09 10:30:31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意见
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对象(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按规定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减免政策。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属适用对象。
发布日期:2020-03-09 10:23:29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具体贯彻实施工作答记者问
具体来说,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可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不超过3个月,也就是说减征政策可以执行到4月份。
发布日期:2020-03-03 11:34:47
复工复产中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缴费等问题,权威解答来啦!
近期,人社部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中普遍关心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缴费等方面有关问题,我们组织有关方面进行了解答。
发布日期:2020-02-27 10:21:16
复工复产中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缴费等问题,权威解答来啦!
近期,人社部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中普遍关心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缴费等方面有关问题,我们组织有关方面进行了解答。
发布日期:2020-02-27 10:21:16
稳就业,人社部这样做!
根据就业形势变化调整政策力度,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 抓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尤其要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稳企业、稳岗位。
发布日期:2020-02-27 10:04:47